社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

(本报讯)根据长安区委、区政府《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,和石家庄市物委会和业委会统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《物业管理委员会相关职责制度规范》(试行)的通知及《物业管理委员会相关职责制度规范》(试行),6月12日下午,由民政部门牵头,南高营社区两委组织机关工作人员、南高营物业公司中层以上干部、居民代表、党员代表在居委会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,成立了南高营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(简称物委会),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,通过了社区两委提名社区物委会人员名单。社区两委委员赵腾飞、何胜铎、河北高营物业公司总经理何尊礼参加了本次会议。
       会议由赵腾飞主持。
       会上,何胜铎宣读并讲解了长安区委、区政府《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》中的相关内容,并指出指定该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、工作内容和工作保障。在介绍工作内容时,强调了强化党建引领作用、加强“红色物业”创建工作。
       物委会作为社区居委会下设委员会,为社区辖区内物业管理唯一统管自治组织,统一协调管理物业相关事宜。主要负责督促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,协调解决社区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标准低、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间的矛盾分歧、业主不履行义务等问题,指导组织有条件的小区开展依托居委会的物业自治管理,做好与社区治理、矛盾化解、卫生防疫、派出所警力延伸下沉等工作的对接,对超越自身职能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并挂账备案,在不具备条件成立业委会或者业委会不能正常履职的小区,根据居委会的安排代行业委会职责等。社区物业管理员协助社区物委会负责人开展工作。主要负责查找并向镇(街道)物委会反映辖区内存在的物业管理漏洞,提出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建议,巡查社区卫生、治安隐患、公共设施等物业管理工作,宣传社区物业管理政策法规,现场协调处置各类物业矛盾和纠纷,应急处置各类物业管理中的突发事件,维护社区物业管理环境,完善物业管理协调机制,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服务协议提升物业管理水平,及时反映居民的服务需求,引导居民履行业主义务,组织召集社区物委会会议,配合做好物业服务企业的绩效考核工作等。
       会议宣布成立南高营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(简称物委会),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,通过了南高营社区物委会人员名单:主任何万军,副主任杨青松、何立文,委员何胜铎、赵腾飞、何承泰。物业管理员为何胜铎。
       会议最后,高营物业公司总经理何尊礼代表物业公司表态:“积极接受物委会的监督,并将加倍努力为业主服好务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