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民主决策机制点赞
(评论)正确决策是社区各项事业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。为了把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、服务完善、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,多年来,南高营社区在决策方面一直实行“四议两公开”的民主决策制度。民主决策就是在广泛征求股民、党员和居民群众意见、建议的基础上,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,集体讨论决定。
民主决策已经成为近年来南高营社区“两委一司”在社区治理中的基本理念。建立、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,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体制、机制和制度,不断提高决策的水平和质量,使各项决策科学化、民主化,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已逐步形成一套完善的制度。一些涉及居民切身利益和公益性重大事项包括诸如:“股份制改革股权配置办法”“南高营社区居民公约”“回迁楼分房实施细则”“回迁楼地下车位及储藏间分配实施细则”“项目开发合作和项目占地补偿标准与房源分配事宜”及推选“南高营开发项目房源处置工作组”成员等等均通过“四议”方式召开各种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。社区各项事务的公开,切实落实居民在决策中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建议权,也不断拓宽民主渠道,并使各项事务更好地接受居民的监督。
“四议”即社区党组织提议、“两委”会商议、党员代表或党员大会审议、居民代表或居民会议决议;“两公开”即经居民代表或居民会议通过的事项以及各事项实施结果“双公开”。近年来南高营社区的民主决策的事宜一直按照“四议两公开”的程序进行,并且将民主决策的事宜及实施结果通过智慧社区新闻、高营报、南高营有线电视等媒介及时传送居民,确保了居民群众的知情权、监督权。经过民主决策的事项,在社区党委、居委会领导执行的过程中顺利开展,得到了绝大多数居民的认可和执行,也得到了广大股民和社区居民的一致称赞!
民主决策源于政治协商,党的十八大指出,要“坚持问政于民、问需于民、问计于民,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”。人民群众是中国共产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,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,坚持问政于民、问需于民、问计于民,把人民当先生来请教,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。完善民主决策制度,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;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;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。
为民主决策机制点赞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