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益岗位安置退役军人通知的补充说明
招录条件中关于“在主城区安置”的解释: 是指曾经安置到市内四区单位工作(即:长安区、桥西区、新华区、裕华区),且又下岗失业的,1978年至2014年符合政府安置条件且有就业意愿的转业志愿兵(士官),进藏兵、城镇义务兵及一、二期士官。
高营镇社保所 2017年12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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